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诏安北环加油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8-31 10:47:14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诏安北环加油站

地理位置

漳州市诏安县闽粤边界加工区北环路

联系人

沈育纯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诏安北环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该加油站主要设施包括:一个埋地油罐区、一座加油棚及一座站房(含发电机房、配电室、办公室、便利店、倒班室、储藏室、淋浴间、厨房、厕所)。站内设置4台加油机(均为单机四枪,其中1台已停用)。油罐区现设置4个油罐(其中1个已停用),其中0#柴油罐1个,容积为50m392#汽油罐,1个,95#汽油罐1个,容积均为30m3。该加油站目前总人数为5人。汽油、柴油年销量分别为1100t360t。平均6天卸一次油。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娄云鹏、吴剑锋

采样:娄云鹏、吴剑锋

检测:张少铜、张祝燕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年7月9日

采样:2017年7月9日~11日

检测:2017年7月16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沈育纯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加油站工作场所中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值班经理和加油工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和汽油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值班经理接触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高温检测结果不符合。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安健函[2015]59号)的相关规定,汽车加油站属于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该加油站应按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该加油站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内容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档案基本符合。不符合项:

1)高温检测结果不符合

2)未委托有资质的体检机构组织开展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92#汽油机旁个人短时间浓度大于1/2职业接触限值,未配备防毒口罩;发电机房噪声较大,未配备护耳器。

4)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不足;未设置公告栏

5未组织员工开展过职业卫生相关的培训

6)初步建立有职业卫生档案,但档案内容不完善,且未对档案进行管理。

建    议

1.职业健康监护

1)在夏季高温季节来临前,根据已制定的计划,及时安排值班经理及站长就高温项目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应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时安排站内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到有资质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岗前、在岗、离岗体检,取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

3)应建立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4)逐步改善离岗体检工作落实与离岗体检相关档案,对准备离职的员工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另外,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 职业卫生管理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劳动者,应定期组织其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对新入职、在岗或转岗人员应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相关培训。

2)站内应设置公告栏,张贴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求助和救援电话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尚应设置公告栏、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3)逐步完善已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并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4)应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5)将警示标识、公告栏、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中。

3. 个人防护用品

1)(1)在为摩托车加油时,应佩戴防毒口罩。

2)进入发电机等高噪声作业场所,应佩戴护耳器。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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