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海沧港区12#泊位液体化工码头仓储项目技改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7-03 14:28:36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厦门海澳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厦门港海沧港区

联系人

林钟喜

项目名称

厦门港海沧港区12#泊位液体化工码头仓储项目技改扩建工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项目投资:总投资约32178.31万元

建设规模:新建1组罐容为12m3的甲B、乙类罐组及泵棚,1组罐容为3m3的乙、丙A类罐组及泵棚,1座加油加气站,1座加油站,1座阀门站,油气、化工品尾气回收装置,总部办公大楼,中控楼,变配电设施,事故应急池,码头至库区阀门站工艺管道;改建1座辅助用房(包括空压站、检修间、消防泵房等);迁建1座消控设施及分变配电所;扩建2个装车棚。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郭秋华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82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钟喜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PAC粉尘、PAM粉尘、硫酸亚铁粉尘);

化学因素:汽油、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基叔丁基醚、环己酮、丙酮、丁酮、乙醇、异丙醇、乙二醇、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磷酸、硫酸、乙酸、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柴油、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臭氧、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硫化氢、氨;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低温、工频电磁场、微波辐射。

其中,苯为甲苯、二甲苯、汽油中可能存在的杂质。

检测结果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中的危险化学品仓储。综合分析判定,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根据可研,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工程建设及试运行中,若能将可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拟建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

1)建议在下一步设计中明确拟建项目油品的装卸工艺是上装还是下装工艺。

2)加油时建议设置密闭枪加油,设置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将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油气回收专用油枪、油气回收胶管、油气分离器、回收真空泵等部件组成的回收系统收回地下储油罐。

3)应在维修车间设置轴流风机,并设置移动式吸尘罩。

4)应在发电机房设置轴流风机。

5)建议在装车处的取样口设置密闭取样口

6)在污水处理PACPAM、硫酸亚铁配药口设置除尘器;污水池过氧化氢、硫酸、氢氧化钠等的投加管应延伸到水面下,避免其投加口暴露在空气中

二、个人防护用品

应根据评价报告6.2节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中表6-3,为码头操作员、装车台操作员、罐区巡检工、班长、计量员、化验员、加油员、加油加气员、维修工、污水处理工等工种配备防护用品。

三、应急救援设施

1)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在可能释放有毒气体的释放点附近,如罐区、泵棚、装车棚等处设计丁酮的自动报警或检测装置。根据《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的要求设计可燃气体报警仪。

2)应在码头平台、污水处理罐区设置喷淋洗眼装置,并设置警示标识。

3)码头值班室、罐区值班室和装车棚值班室应设置不少于当班人数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4)码头平台、装车台、污水处理罐区处应放置急救药箱,药箱中应配置碳酸氢钠等中和酸的药品。

5泵棚、装车棚应设置泄险沟。

四、辅助用室

1)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除有特殊需要,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中控楼的男厕所应设置不少于2个蹲位,不少于2个小便器,女厕所应设置不少于2个蹲位。

2)中控楼应至少设置2个盥洗水龙头。

五、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2)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考取合格证书;应定期组织新进员工和在岗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做好培训档案并存档。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有关规定。

3)建设单位应针对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甲苯中毒应急救援预案》、《酸灼伤应急救援预案》、《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等。

4)建设单位应根据《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要求,制订密闭空间作业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密闭空间作业时须携带便携式报警装置,佩戴防毒面具,进入储罐等密闭空间作业前,需对其进行通风处理,并进行内部氧含量的测定,当内部氧含量18%~22%时,方可进入,且现场需配备监护人员。清淤作业所涉及的操作工、监护人员、作业负责人、应急救援人员须经过定期的培训考试,确保现场所有作业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受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拟建项目在设备大修工作可能涉及到外委作业人员,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外委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外委单位管线维护工在对管道和设备进行油漆、防腐、防水作业过程中可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外委单位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管理,为其配备对应的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监督工人在防护设施启动、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后,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应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六、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

1)应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单独列出。

2)拟建项目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应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生产工艺改进经费、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经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经费等。

七、建设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过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1)施工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在发包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3)施工项目建设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体检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的职业健康体检。

4)施工单位应对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5)施工单位对发包的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6)项目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7)建设单位在拟建项目施工招标、合同管理及具体施工过程中应履行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9)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理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技术审查评审组评审意见

评审组

评审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情况进行了描述;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合理、评价正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合理、评价正确;

6、《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议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8、《预评价报告》提出的结论正确。

9、评审组建议:

1)进一步核实评价范围;

2)完善污水处理、对讲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3)完善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请评审组成员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留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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