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电厂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8-25 11:04:01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州市晋安区北郊寿山乡

联系人

易江南

项目名称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电厂一期工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电厂位于福州市寿山乡红庙岭,目前拥有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该企业目前日均接纳垃圾约1700吨,年处理垃圾56万吨。一期工程于20058月正式动工建设,2007927日建成,投入试运行,2008818日通过环保验收转入商业运行。一期工程有两台焚烧炉,日处理垃圾1320吨。总定员87人。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易文婧

采样:卢焕章林友富、易文婧

检测:黄礼贤、刘琼燕、陈宇杰、蔡祺凡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14

采样:201719~14

检测:201719日—12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易江南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矽尘、活性炭粉尘、氢氧化钙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

化学因素:硫化氢、氨、甲硫醇、乙硫醇、氰化氢、氯乙烯、甲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噁英类、铅烟、铅尘、汞、镉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六氟化硫、尿素、氨、盐酸、氢氧化钠、磷酸三钠、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非甲烷总烃

物理因素:紫外线、噪声、高温、工频电场、超高频辐射

生物因素:病原微生物

检测结果

该项目各工种接触粉尘、汞、铅烟、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乙硫醇、氢氧化钠、盐酸、臭氧、硫化氢、氨、氰化氢、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项目各工种接触噪声的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非噪声场所主控室和垃圾起吊室的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该项目各工种接触高温的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属于高温作业。

汽机巡检工接触的工频电场的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机修工接触的紫外辐射的强度值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的评价内容均符合要求;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符合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的规定,该项目的行业代码为4419:其他电力生产;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该项目如按属于其他电力生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如按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处理),也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综上所示,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建    议

1 职业卫生管理

1)及时向当地安监局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

2)对已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开展演练。

3)应健全档案内容,包括培训、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2职业健康监护

1)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2)对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人员,应全部调岗,避开禁忌证所对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3)部分岗位体检项目不全,如烟化运行员、锅炉运行员应体检汞、铅、镉等重金属。

4)应完善个人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

5用人单位应要求外委单位对外委工种(垃圾运输人员、炉渣运输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应急救援设施

1)应设置硫化氢和氨浓度报警仪;

2)垃圾吊控制室内应设置不少于两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有检查记录;

3)急救药箱应设置醒目标志并应有检查记录。

4)垃圾大厅应设置喷淋洗眼器。

5)应配备硼酸和碳酸氢钠等中和酸碱腐蚀的药品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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