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福建鑫华股份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晋江市龙湖镇粘厝埔华鑫工业园 |
联系人 | 王海江 |
项目名称 | 福建鑫华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福建鑫华股份有限公司是辽宁鸿盛环境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鸿盛集团坐落于国家级营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总资产7.5亿元,年可实现产值10亿元;集团现有员工1200多人,其中研发、技术、品质管理人员300多人,是一家集高性能环保除尘滤料研发制造、技术服务、工业除尘设计及第三方运营(PPP)服务管理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温小琴、朱娟、钟瑶 |
检测:温小琴、朱娟、钟瑶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6月29日 |
采样:2017年6月29日 | |
检测:2017年6月29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海江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物理因素:电离辐射。 |
检测结果 | 测厚仪仪外表面10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MDL(0.17μSv/h),工作人员接触时间2h/天,每年工作300天,该企业放射工作人员可能受到的γ、X射线外照射年有效剂量估计为0.10mSv,符合标准要求;其他公众在放射工作场所周围极少停留(居留因子保守取1/4),可能受到的X射线外照射年有效剂量最大约0.03mSv,符合标准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1)该企业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电离辐射措施,根据现场检测,放射源容器外表面5cm处和100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符合《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GBZ125-2009中规定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值,相关人员可能接受的年有效剂量符合管理目标值要求。 (2)该企业制订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组织机构(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相应的成员及职责。 (3)该企业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使用管理制度、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符合放射防护要求。 (4)企业制订了一系列的放射卫生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该企业制订了一系列的放射卫生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5)企业已根据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程度,制定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计划,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中关于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规定,企业所选用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企业属于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造业,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可确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
建 议 | (1)建议该企业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岗前及在岗期间进行电离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学习。 (2)建议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放射工作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完善放射卫生管理档案,并制定“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档案,并终生保存。放射卫生档案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放射性危害因素种类与分布、检测记录、制度文件、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资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包括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资料、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4)建议该企业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建议该企业在车间告示板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内容应包括:危害因素名称: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健康危害、应急处理、注意防护。 (6)建议该企业开展辐射事故的专项应急演练。 (7)建议该企业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8)建议该企业安排所有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 (9)建议该企业将职业健康检查、放射卫生应急救援设施、放射卫生教育培训等的经费纳入到专项预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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