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漳浦县长桥国龙石材厂 |
地理位置 | 漳浦县长桥镇甘棠村 |
联系人 | 王清华 |
项目名称 | 漳浦县长桥国龙石材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漳浦县长桥国龙石材厂成立于2008年8月,厂址位于漳浦县长桥镇甘棠村,主要从事石板材生产加工。公司原投资180万元建设年产6万m2项目,其中白板3万m2,染色板3万m2。项目占地面积13340m2,建筑面积6000m2,原有大切机10台、磨机12台、切边机1台、烘干炉1台。 现项目实际总投资75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加工石板材30万m2,其中白板18万m2,染色板12万m2;现有大切机12台、磨机9台(手动8台、自动1台)、切边机1台、烘干炉2台;现有占地面积3400m2,建筑面积7720m2,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现有生产操作工19人,设有大切工、水磨工、自动磨工、司炉染板工、包装工、叉车工、清洁工等工种。除大切工、水磨工及协助大切作业的叉车工晚班作业外,其余生产人员采用白班制,年工作时间为300天左右,平均每周工作6天。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肖永昌、李彬、林鑫融 |
采样:肖永昌、王宇峰 | |
检测:蔡其凡、陈宇杰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6年7月23日 |
采样:2016年7月29日~31日 | |
检测:2016年8月1日~8月7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清华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矽尘、煤尘、煤渣尘、聚丙烯酰胺粉尘、聚合氯化铝粉尘、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氢氧化钠、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线、高温。 |
检测结果 | 大切工、大切车间叉车工以及自动磨工接触的矽尘(总尘、呼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染板车间司炉染板工接触的煤尘(总尘、呼尘)、煤渣尘(总尘、呼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司炉染板工在烘烤炉看火口和染板烘干处接触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大切工、大切车间叉车工、磨板车间水磨工、自动磨工、辅助生产叉车工接触的40小时等效A声级均超出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司炉染板工接触的40小时等效A声级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但属于噪声作业。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该企业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符合要求。 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符合要求。 总体布局、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符合要求。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该企业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
建 议 | 1 组织管理 (1)应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指定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该单位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应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有毒气体急性中毒预案》,并定期安排演练; (3)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监管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应向安监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应组织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6)应按规范要求安排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7)应按报告表13-1的要求在作业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牌; (8)岗位操作规程补充职业卫生防护相关内容,并悬挂于岗位附近; (9)补充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0)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11)补充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并任命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发现损坏的设备及时请厂家进行维修并保存整理维修与定期保养记录。 2 工程技术 (1)增加大切机与大切机之间的距离,为大切工设置隔离的休息区; (2)及时清扫磨板车间外地面粉尘,减少叉车搬运石板材过程产生的扬尘; (3)尽量选用驾驶室有门窗的叉车,阻隔扬尘及噪声强度; (4)在烘烤房看火口侧面以及染板出板处设置风扇。 (5)将布置在大切车间外的5台水磨机,移至距离大切车间远些的场所,或者利用墙体进行隔声。 3 个体防护 (1)为大切工、水磨工、自动磨工、叉车工配发符合要求的防护耳塞、防尘口罩;为司炉染板工配发符合要求的防尘防毒口罩。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参数和更换频率情况见报告表13-2。 (2)企业应加强有关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并监督到位。 4 应急救援 (1)在管理办公室设置的药品柜,应有明显的标识,并补充防暑降温药品以及中和碱的药品,如醋酸溶液、硼酸溶液等的配备; (2)应补充制定司炉染板岗位操作规程,包括职业卫生防护相关内容; (3)在片碱存放间附近设置洗眼喷淋器。 5 职业健康监护 (1)应落实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2)应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水磨工应全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叉车工应针对粉尘和噪声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司炉染板工应针对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1人DR胸部检出主动脉迂曲,见弧形钙化影,左侧肋膈角变钝,按照体检机构医师的建议定期给予复查和继续观察,首先安排脱离接触粉尘作业。介绍到专科医院复查和就诊,排除与接触粉尘作业有关的疾病;在体检中检出血压异常的人员,可介绍到普通门诊部或综合性医院就诊。 (4)在夏季高温季节来临之前,应安排作业人员针对高温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5)各工种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及体检周期可参照报告表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