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福裕橡塑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汽车密封条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2-12 11:49:15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州福裕橡塑工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投资区义溪路102

联系人

林兴

项目名称

福州福裕橡塑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汽车密封条生产线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福州福裕橡塑工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汽车玻璃滑条、车门密封条、天窗密封条等,产品主要提供配送天津丰田、天津星光、四川一汽丰田、福建奔驰、东南汽车等。该项目生产规模为一条C/V2(车门条)生产线、一条S/R2(天窗条)生产线以及一条接头成型生产线,总生产规模为40万套/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温小琴、易文婧

采样:游影、曾亮、吴剑峰、温小琴、易文婧

检测:黄礼贤、陈宇杰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927

采样:20171011日—132017124日—6

检测:20171014日—201710152017126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林兴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焊接烟尘

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二醇、正己烷、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微波

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C/V2看料工接触的焊接烟尘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二醇、正己烷、二氧化硫等的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涂布工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正己烷、乙二醇的浓度符合要求;看料工、收料工接触的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硫浓度符合要求;接头工接触苯、甲苯、二甲苯、正己烷的浓度符合要求。

各检测工种接触的噪声值均符合要求。

各生产线UHF加硫处的微波均符合要求;C/V2看料工和S/R2收料工接触的微波8h平均功率密度符合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里的“橡胶制品业”行业,建议该建设项目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该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一、职业健康监护

1)尽快取得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并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建议对异常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2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资料;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 职业卫生管理

应开展有毒有害物质中毒事故应急演练,如甲苯中毒、正己烷中毒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三、其他

1正式运行后,应定期(每年一次)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23年应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书面报告格式,将本项目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描述较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较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较正确;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6.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

8.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已基本落实;

9.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10.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1.对策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12.评价结论正确。

13.《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测、分析与评价;

3)完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分析与评价。

评审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请评审组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实施了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6.对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了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8.组织了部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9.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0.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整改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公告栏及警示告知卡的设置;

2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提高加硫出口排风罩的排风效果。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评审,建设单位须按评审组意见、专家个人意见和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并请评审组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确认后存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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