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LNG项目二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2-08 12:18:35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西太阳沙洲的人工岛

联系人

刘君

项目名称

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LNG项目二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扩建一座20×104m3LNG储罐;1台开架式汽化器(ORV),2台浸没燃烧式汽化器(SCV),4LNG低压输送泵;2台高压输出泵;1台海水输送泵。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储存LNG300×104t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卢焕章、李云

采样:卢焕章、林友富、李云

检测:黄礼贤、张祝燕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718

采样:2017718日—20

检测:201772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刘君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甲烷(LNG)、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盐酸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电焊烟尘、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紫外线

检测结果

建设项目储罐操作工和工艺操作工接触甲烷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油漆工接触油漆中的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建设项目储罐操作工在罐区接触的WBGT指数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其他仓储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项目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措施及个体防护等综合措施,保证各种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工作场所物理因素的强度基本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1、职业卫生管理

1)及时向当地安监局重新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

2)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尽快取证。

3)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低温冻伤内容;

4)应组织进行高温中暑、低温冻伤事故应急演练。

5)应健全档案内容,包括培训、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6)罐区及汽化器装置区设置“注意高温”的警示标识。

7)建设项目在设备大修工作可能涉及到外委作业人员,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外委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外委单位管线维护工在对管道进行油漆、防腐、防水作业过程中可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外委单位应加强对作业工人的管理,为其配备对应的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并严格监督工人在防护设施启动、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后,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职业健康监护

1)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应包括高温。

2)完善一人一档工作。

3 个体防护

1)建议进入制氮站和空压站巡检佩戴防噪耳塞

2)建议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手套。

4、应急救援设施

1)防毒器具应采用铅封。

2SCV装置区加碱处应设置喷淋洗眼器,应采用保温管道。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江苏LNG项目二期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审查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要求;

3、调查与评价的重点内容全面、客观、准确;

4、该项目措施及建议可行;

5、评价结论准确。

二、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各岗位劳动定员的分析;

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

3、完善应急救援措施的调查、分析与评价。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控效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但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专家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控效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控效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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