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泉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 |
联系人 | 郭世范 |
项目名称 | 泉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简介 | 泉州华星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5日,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主要从事经营液化石油气批发和零售,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为该企业的原料供应商,互为上下游关系。企业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为18570.87m2,现设有4个1000m3的液化石油气球罐和1座装车台。该企业劳动定员52人,其中管理人员23人,年储存丙烷、丁烷约为37.67万吨和10.88万吨,年销售液化石油气48.55万吨。 在运行期间,企业各项配套职业病防护设施已投入使用,生产情况较好;运行期间无重大事故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林友富、娄云鹏 |
采样:卢焕章、娄云鹏 | |
检测:黄礼贤、张祝燕、陈宇杰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7年9月13日 |
采样:2017年9月19日~21日 | |
检测:2017年9月22日、27日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郭世范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该企业工作场所中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液化石油气、丙烷、丁烷、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
检测结果 | 员工接触的液化石油气和丙烷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员工接触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高温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频电场强度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中规定的“燃气供应”,应按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该企业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符合要求,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基本符合。 |
建 议 | 1.1 建筑卫生学 厂区夜间岗位作业照度偏低,建议更换灯管、经常擦拭灯具,改善厂区夜间岗位作业照明情况。 1.2 应急救援设施 厂区内应至少配备2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由专门人员负责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维护、保养以及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1.3 职业健康监护 (1)应及时委托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时安排站内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岗前、在岗、离岗体检,取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 (2)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②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③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1.4 个人防护用品 企业应为员工配备护耳器,其SNR值至少为24dB(A)。 1.5 职业卫生管理 (1)公告栏应张贴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求助和救援电话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 (3)制定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中应明确培训学时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 (4)及时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LPG球罐区应设置高温中暑和防冻伤警示标示。 (7)将应急救援设施维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