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2-02 13:06:37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

联系人

郭世范

项目名称

福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建华星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1228日,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法人代表为林勇来,注册资本为2980万美元。公司占地面积12m2,建筑面积1.8m2,有22.5m3的低温储罐及配套装置,总储量为5m3

该企业主要从事城镇燃气的储存和销售,于1998年投产,运行7年,于2006年至2012年停产,后于2013年重新投产,劳动定员34人,其中管理人员23人,年储存丙烷、丁烷约为38万吨和10.88万吨,年销售丙烷、丁烷约为37.67万吨和10万吨。

该企业于19961228日委托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报告,于199812月委托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竣工验收劳动保护卫生检测检验报告。随后至20179月,该企业未进行相关职业卫生检测及评价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该企业在近三年运行期间,各项配套职业病防护设施已投入使用,生产情况较好;运行期间无重大事故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友富、娄云鹏

采样:卢焕章、娄云鹏

检测:黄礼贤、张祝燕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913

采样:2017919~21

检测:201792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郭世范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企业工作场所中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丙烷、丁烷、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检测结果

员工接触的丙烷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员工接触噪声(40小时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高温检测结果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工频电场强度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中规定的“其他仓储业”,应按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该企业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符合要求,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基本符合。

建    议

1.1 建筑卫生学

1)厂区夜间岗位作业照度偏低,建议更换灯管、经常擦拭灯具,改善厂区夜间岗位作业照明情况。

1.2 职业健康监护

1)应及时委托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及时安排站内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岗前、在岗、离岗体检,取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

2)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和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下列内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

1.3 个人防护用品

企业应为员工配备护耳器,其SNR值至少为23dB(A)

1.4 职业卫生管理

1)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应设公告栏,公告栏应张贴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求助和救援电话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内容。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定的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中应明确培训学时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

3)及时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逐步完善已建立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并对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低温罐区和工艺装置区处应设置高温中暑和防冻伤警示标示。

7)将应急救援设施维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费用纳入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中。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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