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11-06 09:12:44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厦门市集美区东林564

联系人

张平华

项目名称

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是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专业致力于汽车继电器生产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前身是宏发电声车载事业部,于200812月正式成立。该厂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总占地面积1.75m2,投资规模为18825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继电器和汽车组合继电器控制模块,年产汽车配件继电器1500万只和汽车组合继电器控制模块300万只全厂劳动定员699人。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朱娟苏小云

 

采样:钟婷玉、苏小云、张祝燕

 

检测:苏小云、张祝燕、刘琼燕、蔡祺凡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321

 

采样:2017515~17

 

检测:2017520~2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平华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异丙醇、环己酮、二氧化锡、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该企业工作场所锡焊工、丝网印刷工、仓库管理员被测岗位接触的二氧化锡、异丙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和环己酮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继电器生产车间的冲床工、电阻点焊工、封孔工、激光打标工、吹灰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超过85dB(A),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锡焊工、丝网印刷工、点胶工、巡检工符合职业接触限制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1)企业的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

2)企业主要设备根据生产流水线的需要依次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根据现场调查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异丙醇、环己酮、二氧化锡、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噪声。检测超标点:继电器生产车间的冲床工、电阻点焊工、封孔工、激光打标工、吹灰工7处操作岗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值超过85dB(A)

4)企业针对各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采取了防毒、防噪声的措施,现场生产人员能正确使用防护设施,有良好的防范保护意识,在确保防护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的情况下,其防护设施基本满足职业卫生要求。

5)企业制定有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配备应急救援措施和医药箱,但未在车间设置急救箱、喷淋洗眼装置,未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未配置现场急救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不符合要求。

6)企业已根据各岗位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接触程度,制定了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计划,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中关于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规定,企业所选用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符合规范要求。

7)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企业的建筑结构考虑了采光、空调、照明等建筑卫生学要求,辅助用室中关于卫生间的布置考虑到车间男女人数的需求,但未设置浴室,建筑卫生学及辅助卫生用室的设置基本能满足工人生活和保健的需求。

8)企业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业病投入一定的资金保障;发放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等。但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应按报告提出的建议整改。

9)企业对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进行了较好的实施,对岗中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如实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企业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存档。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企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可确定,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企业在对上述需整改的设备、设施、场所及管理,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意见整改后,在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职业病危害是可控的。

建    议

1)生产车间的设备布局在空间允许的条件下设备间距适当拉大。

2)生产车间的设备布局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适当降低噪声

3)在生产车间设置急救药箱,并有明显的标识。在应用电子车间、PCB车间、绕线车间设置洗眼喷淋设备。对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保养维护且要有记录。

4)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配置现场急救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做人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等。

6)企业应加强有关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的培训,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情况,并监督到位。为冲床工配发SNR值在30~38dB的防护耳塞。

7企业应根据《劳动者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中提到了有关健康监护的相关内容,在今后生产工作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8)企业根据职工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且体检对象应覆盖所有接害员工。

9继电器生产车间冲床机、电阻点焊机、封孔机、激光打标机、吹灰机工作的员工,应佩戴耳塞,企业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应尽量缩短上述工人接触噪声的时间,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11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1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产生激光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激光危害”的警示标识,在产生二氧化锡、异丙醇等化学因素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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