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5-12 16:06:13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德地区福安市湾坞镇上洋村

联系人

徐智锋

项目名称

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该项目为年加工50万吨精密不锈钢带项目,主要内容包括:3套准备机组、5套二十辊轧机机组、2条退火酸洗生产线、3个轧辊加工间、1台离线平整机组、4台分卷机组、1台分条机组、1个平整机磨辊间、1个机修车间以及配套的1个空压机房、1套软水脱盐水设施、1套净环水设施、1套消防设施、2套供酸系统、2套供中性盐系统、2套中性盐回收系统、2套废酸再生系统、1套污水处理设施、2个在线监测实验室、配电室等辅助生产设施。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温小琴、卢焕章

采样:温小琴、卢焕章、娄云鹏

检测:张祝燕、陈宇杰、蔡祺凡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6.6.24

采样:2016722~7242017412~414

检测:20167282017415~416日、42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董洋、徐智锋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硫酸钠粉尘、亚硫酸氢钠粉尘、聚合氯化铝粉尘、聚丙烯酰胺粉尘、氢氧化钙粉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

化学因素:硫酸、氢氧化钠、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氢氟酸、过氧化氢、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盐酸

物理因素:工频电场、紫外线、噪声、高温

放射性因素:电离辐射(X射线

检测结果

1)粉尘:建设单位公辅操作工、准备段操作工、焊机操作工接触的粉尘浓度的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化学因素:建设项目工作场所中工人接触的盐酸、氢氧化钠、臭氧、氟化氢、二氧化氮、硫酸、一氧化碳、铬及其化合物、过氧化氢、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3)紫外线:建设项目接触紫外线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4)噪声:本次评价检测的各工种除准备段操作工、3#轧机操作工接触的40h等效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工种接触的40h等效声级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5)工频电场:10kV开关站的工频电场场强符合标准限值的要求。

6)高温:退火炉段属于高温作业,中段和出口段的温度较高,不符合接触限值的要求,作业人员应积极采取防高温措施,降低高温对其健康的影响。

7)电离辐射:建设项目检测点位的 X 射线外照射周围剂量当量率最大值为0.41μSv/h,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可能接触电离辐射的最长时间,5h/天,每年工作 300 天,本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可能受到的 X 射线外照射年累积剂量估计为 0.62mSv,符合标准要求,低于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确定的年管理目标值5mSv;其他公众在放射工作场所周围极少停留(居留因子取 1/4),可能受到的 X射线外照射年累积剂量最大约 0.15mSv,符合标准要求,低于福建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确定的公众成员年剂量管理目标值 0.25mSv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十八)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第四项钢压延加工,经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1 整改性建议

1)风冷设备的风机加装隔声罩或吸声棉,减少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机修车间设置移动式除尘装置。

3)建设单位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全,应补充。

4)应在退火酸洗车间设置浴室,按使用人数,每6人安装一个淋浴器。

5)正常运行后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张榜告知,同时将检测结果存档保存。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进行检测。

6)补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7)氢氟酸报警仪应设置两级报警值,预报值为1mg/m3,警报值为2mg/m3

8)污水处理站应配备急救药箱和相应的急救药品。

9减少退火段作业人员接触高温的时间,增加轮换班次。

10)轧机作业现场人员(副操)接触噪声超标,增加轮换班次,减少作业时间。

11)急救箱药品中补充防酸碱灼伤的药品,如:2%碳酸氢钠(处置酸灼伤)、2%醋酸或3%硼酸(处置碱灼伤)。

12)补充制定《密闭空间作业管理程序》专项应急预案。

2 持续性改进建议

1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婚姻、文化程度、嗜好等情况;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资料;需要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其他有关资料。

2洗眼器应设置清晰的标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留相关记录。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卫生防护技术规范》(GB/T 231-2010)的要求,完善已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急救援预案的程序应明确通知救援的部分、人员及顺序;应急救援内容与方法应明确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及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在厂区布置和主要车间工艺布置中,异常情况或紧急抢救情况下人员和急救车的安全通道(包括平面布置图);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各部门救援人员及设备到达事故现场的最短时间,明确现场抢救应用的抢救设备、药品及救援医院必备的救援能力(如有无高压氧舱);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应急救援医院的地理位置及路线等内容。

4)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建设单位应明确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计划、方式和要求,使相关人员了解相关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程序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并有演练记录和总结,不断改进,使预案更具有实用性。

5)建设单位应加强个体防护相关培训教育,提供现场作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并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6目前已配备的3M1110型子弹型耳塞,佩戴后接触的噪声值过低,影响作业人员的正常交流,建议企业为配备SNR=25dB(A)的防噪声耳塞。

7)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演练。

3 预防性告知

1进行设备停止运转时,应确保射线处于关闭状态。射线开启时,需确保警示灯常亮。

2)建设单位应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到该作业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建设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3)组织所有接触电离辐射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4)建设单位应组织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一线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包括电离辐射、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酸雾或酸酐、高温、噪声、紫外线等。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建设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4 外委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需委托部分外来劳务工。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工作中有职业性损害但尚未发生职业病的劳动者被解聘后转移到社会,存在“隐形”损害的现象。外来劳动工应纳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范围,企业应重视外来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劳务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遭受事故伤害时及时进行救治。

5 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建设施工期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但与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建设单位在今后签订合同时,要与施工单位明确建设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本次施工经验,建设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具体如下:

1)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建设过程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监理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建设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材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验收组对《控评报告》的评审意见

1.对建设项目概况进行了描述,对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等进行了描述;

2.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评价正确;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6.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评价合理;

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要求;

8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正确;

9.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10. 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后职业病防护设施能达到预期的控制效果;

11.措施及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2.评价结论正确。

13.《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进一步完善对氩弧焊作业等生产工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2)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3)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超标原因分析及防护设施的对策建议;

4)落实专家组成员的其他意见。

验收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评价单位须按验收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由建设单位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满足要求,并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4.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部分得到落实;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6.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符合要求;

7.向劳动者提供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且指导正确使用;

8.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培训;

9.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0.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11.整改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并加强管理;

3)组织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并定期开展演练;

5)补充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6)落实专家组成员的其他意见。

验收组同意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建设单位须按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确认后存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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