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
地理位置 | 邵武市吴家塘镇金塘化工园区 |
联系人 | 黄玺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邵武金塘安晟祺化工有限公司三乙胺三氟化氢生产项目 |
项目简介 | 年产三乙胺三氟化氢300吨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 现场调查:林友富、易文婧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 现场调查:2016年9月6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黄玺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粉尘:石灰、电焊烟尘; 化学因素:三乙胺、氟化氢、三乙胺三氟化氢、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低温、紫外线。 |
检测结果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51号)的规定,拟建项目自动化、密闭化程度较高,正常生产情况下,有害物质泄漏的可能性较小,工人接触的有害物质浓度较低,建设单位如能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投产后加强日常管理,对人体危害在可控范围内。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第十三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应急救援、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根据第5章节提出的措施及建议在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和完善,拟建项目若能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均采取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 议 | 1 拟建项目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补充措施 1.1职业病防护设施 污水处理站进行污水处理时添加石灰会产生粉尘,建议污水处理站在添加石灰的工艺段设置通风除尘设施,建议设置侧吸式吸气罩,位于投料口前。存酸、碱及高危液体物质贮罐区周围建议设置泄险沟(堰)。 1.2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应对机修工配备焊接面罩、焊接防护服、焊接手套、焊接防护鞋。 1.3应急救援的补充措施 (1)建议补充氟化氢气体报警仪的位置情况,如在车间四角或者可能泄露氟化氢气体的阀门等处设置氟化氢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报警仪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1m以内。 (2)建议明确报警器的报警值设定情况,有毒气体报警器的报警值(预报值和警报值)设置可根据GBZ/T233-2009第5.2.2条“预报值为GBZ2.1所规定的MAC的1/2或PC-STEL的1/2,无PC-STEL的物质,为超限倍数值的1/2。”进行设定。 (3)生产车间明确设计事故通风情况,并且应将事故通风装置与泄漏报警装置联锁。 (4)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粘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地点或车间,如三乙胺三氟化氢生产车间,设置洗眼喷淋器,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5米。 (5)对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以及应急救援通讯设备进行说明,可包括急救箱预设置位置、急救药品清单、定期检查药箱、是否配置担架等,急救药品清单可参考本报告附件1。 (6)喷淋洗眼器、急救箱等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7)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室内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连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1.4 辅助用室补充建议 (1)拟建项目车间生产生活盥洗设备设计应按如下要求:接触油污的车间,应供给热水。盥洗水龙头的数量应视车间卫生特征而定:车间卫生特征1、2级的每个水龙头使用人数为20-30人;车间卫生特征3、4级的每个水龙头使用人数为31-40人。 (2)拟建项目厂房、综合站房等场所的男、女厕所不宜距工作地点过远,并应有排臭、防蝇措施。车间内的厕所,一般应为水冲式,同时应设洗手池、洗污池。厕所的蹲位数应按使用人数设计,根据拟建项目的劳动定员设计。 (3)补充厂内或车间内浴室设计情况。车间卫生特征2级的车间应设浴室;3级的车间宜在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 (4)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休息室或休息区。休息室内应设置清洁饮水设施。 1.5 职业卫生管理补充建议 (1)组织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 (2)待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培训时,建设单位应积极派送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考取合格证书。 (3)应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等。 (4)应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防护的内容。 (5)针对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车间、设备应按照GBZ158-2003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6)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定期的新进员工和在岗员工的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知道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如何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急救方法,开展群防群治,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培训工作要建立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备查。 (7)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明确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的组织安排计划。确保所有一线接害人员都能按规定享有职业健康监护权利,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时应重点做好粉尘和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员工职业禁忌证的筛查。在岗期间应重点对接触这几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安排定期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证的工人后应及时进行复查或调岗处理等处置。 2 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建议 (1)施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经费应纳入施工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施工期间的职业卫生进行管理,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建设单位在外包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中,应当有职业卫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4)建设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体检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尤其是从事高温作业人员在高温季节来临前要进行高温作业人员体检。 (5)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职业卫生负责人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 (6)建设单位对外包工程项目,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7)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使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人员知悉施工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和预防救援措施。 (8)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提供职业病防治施工总结报告。 (9)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该项目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施工过程中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概况、施工方案简述、特殊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及控制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施工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记录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10) 建设单位应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a)证明材料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影印件; 所有参与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监理的人员情况,包括姓名、专业背景、资质证书、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设施投入情况、监理工作成效,并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制件。 b)承诺书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过程法律责任承诺书。 |
技术审查评审组评审意见 | |
评审组 评审意见 | 1.《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准确; 2.《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基本全面、客观、准确;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5.《预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7. 《预评价报告》结论正确。 8.专家组建议: (1)完善类比企业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机构资质和检测项目); (2)细化应急救援和检维修分析和评价,提车有针对性的建议; (3)细化职业卫生管理的分析与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4)落实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书》,评价单位应根据评审组和专家个人意见修改《预评价报告》,提交建设单位确认、存档和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