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全连续直接轧制退火酸洗(DRAP)生产线项目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7-01-18 16:34:56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东南沿海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内,位于104国道南侧

联系人

肖子江

项目名称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全连续直接轧制退火酸洗(DRAP)生产线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该项目在新建主厂房内的一条直接轧制、退火、酸洗的全连续不锈钢生产线(DRAP),主要设备为一套四台18辊冷轧机组、一套在线退火炉、一套在线酸洗机组、一台平整机组以及配套的公辅设施,其中公辅设施主要包括给排水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废水处理站、脱盐水站)、供电设施(含10kV分开关站、DRAP机组电气室、公辅电气室)、机修设施(磨辊间、机修)、检验设施(质检站、化验室)、热力设施(含蒸汽供应、空压站、天然气供应设施)。规模为年产冷轧不锈钢卷40t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卢焕章温小琴、黄兴良、谢海琳

采样:卢焕章温小琴、谢海琳、黄礼贤、黄兴良

检测:陈宇杰、黄礼贤、蔡祺凡、张祝燕、刘琼燕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6824

采样:2016824日;2016920日至22日;20161010

检测:2016824日;2016920--201610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褚贵龙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熟石灰粉尘、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等)

化学因素:硫酸、氢氧化钠、硝酸、氢氟酸、甲醇、丁酮、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铬及其化合物、三乙醇胺、碳酸钠、锰及其化合物、盐酸、臭氧、非甲烷总烃、尿素、氨等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高频电磁场、紫外线等。

检测结果

1粉尘

本次检测的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超限倍数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化学因素

本次检测的工作地点空气中的化学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物理因素

1噪声

本次评价检测结果显示,建设项目除轧钢一般操作和平整一般操作外其余各工种接触的40小时等效声级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高温

本次评价检测结果显示,建设项目退酸一般操作、轧机一般操作接触的高温强度均达到高温作业的标准,但能够满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3紫外线(电焊弧光)

本次评价检测结果显示,建设项目开卷一般操作接触的紫外线电焊弧光)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等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十八)类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第四项钢压延加工,经综合分析判定,建设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

建设项目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工程防护设施、管理措施及个体防护等综合措施,保证各种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正常运行,有效地降低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作业人员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浓度能够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作业人员接触物理因素的强度基本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的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建设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1 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2氨、一氧化碳、氢氟酸、铬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氮属于《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物质应根据《高毒物质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在现场设置高毒中文警示说明。

2 职业病防护设施

1机修间应补充设置可移动的除尘设施

2污水处理投加粉状药剂处应设置除尘设施。

3 应急救援设施

1)在新酸站硝酸储罐混酸罐旁、APU酸再生站设置固定式二氧化氮报警器,并根据毒物的性质,设置两级报警。二氧化氮一级报警设置为5mg/m3,二级报警设置为10mg/m3氢氟酸报警仪一级报警设置为1mg/m3,二级报警设置为2mg/m3

2)氢氟酸和硝酸卸酸口建议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报警仪,检测报警点宜设在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的位置,氢氟酸气体报警仪的报警点宜高于释放点;二氧化氮报警仪的报警点宜低于释放点设置。

3)生产车间(DRAP生产线)应补充设置事故通风装置。

4建设项目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补充设置风向标。

5)污水处理车间、脱盐水站、脱硝装置操作室等处配备急救箱和相应的急救药品。

6)已配备的急救箱大部分为外伤药品和中暑药品,应补充涉及中和酸、碱药品“六氟灵冲洗液”“敌氟灵洗眼液”“葡萄糖酸钙”等专门针对“氢氟酸”的急救药品急救箱应附药品清单

7)急救箱应由有急救治疗合格证书的人员专门负责保管,急救仓库内配备氧气瓶、人工呼吸设备。

8建设项目使用氢氟酸,未设置有毒气体防护站,应补充。有毒气体防护站最小使用面积应为20m2

建设单位可根据现有医务室进行相应调整,将有毒气体防护站设在医务室,并配备所需的应急物资。

4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并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置;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2)建设单位日后对新员工和将离岗的员工,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其进行岗前或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更新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5 外委作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可能需委托部分外来劳务工。外来劳务工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在工作中有职业性损害但尚未发生职业病的劳动者被解聘后转移到社会,存在“隐形”损害的现象。外来劳动工应纳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范围,企业应重视外来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加强劳务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为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遭受事故伤害时及时进行救治。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验收组对《控评报告》的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较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基本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较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已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基本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将放射卫生部分评价依据“GBZ115-2002改为“GBZ125-2009”;

2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分析与评价;

3补充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告知牌的描述与分析评价。

验收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评价单位须按验收组意见及专家个人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交由企业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了较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能满足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基本健全;

4、包括职业卫生“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完善;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6、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7、劳动者能得到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且能正确使用;

8、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培训;

9、基本按照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10、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符合要求

专家组整改建议:

(1)完善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2)补充应急救援设施使用维护记录;

3)补充现场急救药箱药品清单目录

验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须按验收组意见、专家个人意见和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确认后存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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