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异味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05-20 08:48:26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

联系人

朱勃

项目名称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异味治理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812.6万元,在现有污水处理场及码头南污水处理场进行异味治理,其中含油污水处理场新增臭气处理装置1套,处理规模:30000Nm³/h;含盐污水处理场新增臭气处理装置1套,处理规模:30000Nm³/h;鲤鱼尾库区南污水处理场对原臭气处理装置进行改造,在污水池上方加盖氟碳纤维膜,同时增加活性炭吸附器,改造后处理规模:2000Nm³/h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林鑫融、朱娟 司圣乾

采样:林鑫融、杜伟、江志浩

检测:张祝燕、张少铜、陈宇杰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2116日、113

采样:2021113日—115日、2021518

检测:2021113-118日、2021518-51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朱勃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因素: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氨、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本次所检测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氨、氢氧化钠、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对污水处理场异味进行治理,属于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治理),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0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经综合分析,将该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建设项目含油污水处理场、含盐污水处理场和鲤鱼尾库区南污水处理场外操工和班长应进行噪声职业健康体检。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补充完善相关评价依据;

2)补充观察窗检测数据;

3)完善码头南污水处理场异味治理工艺流程描述。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规范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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