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工业园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11-12 14:35:03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55

联系人

张金春

项目名称

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工业园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拥有自主品牌BOLON暴龙“MILSION陌森建设项目于20152月开工建设20169月完成施工,20173月投入试生产。现年产眼镜500万副,零配件1500万支。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钟婷玉、林鑫融、朱娟

采样:钟婷玉、林鑫融、谢炳熔、欧阳晃文、尹家国

检测:陈宇杰、蔡祺凡、张少铜、黄礼贤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1796

采样:2017912-9152017126日、2018118

检测:2017915922201712920171215201812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张金春、王增瑞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木粉尘;

化学因素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1,6-二异氰酸根合己烷的均聚物、乙酸-1-甲氧基-2-丙基酯、碳酸二甲酯、二羧酸酯、羟基-2-甲基丙烯酸酯、双丙酮醇、乙醇、丙酮、环己酮、丁酮、甲基异丁基酮、乙二醇乙醚、异佛尔酮、丙二醇甲醚、硫化氢、氨、氢氧化钠、锰及其化合物、氧化银、氧化锌、铜烟、镉及其化合物(按Cd计)、镍及其化合物(按Ni、柴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激光、高频电磁场、工频电磁场、振动。

检测结果

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其他粉尘、电焊烟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丁酮、环己酮、二氧化氮、硫化氢、氨、异佛尔酮、臭氧、非甲烷总烃、氧化锌、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铜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注塑架生产的抛光接触的其他粉尘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外,其余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次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噪声、高温、高频电磁场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除注塑架滚筒工、金属架配件部打磨工、板材胶架眼镜生产开料工、污水处理工接触的噪声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余工种接触的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企业属于4419:日用杂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其他制造业中的日用杂品制造,为职业病危害 一般 的建设项目,但建设项目所使用的化学原料较多,应按职业病危害 较重 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建    议

1、职业病防护设施

1)注塑架眼镜抛光机应设置除尘设施;

2)注塑部滚筒机和板材胶架倒角机应设置减振垫;

3)开料机应设置防护罩;

4)激光焊接机、激光切割机应设置防护罩。

2应急救援

1)调油房应设置二甲苯报警装置;预报值50mg/m³,警报值为100mg/m³

2)注塑喷涂部、移印房、污水处理站应设置洗眼喷淋装置,服务半径小于15m

3)制定的《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应进行演练。

3、职业卫生管理

1)今后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补充完善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评价档案;

3)自验收之日起30日内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申报;

4)在工作场所按GBZ158-2003补充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职业健康监护

1安排可能的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和可能的粉尘作业职业禁忌证的人员进行复查或进一步检查

2补充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应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嗜好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资料

3用人单位应安排污水处理工、高频焊接工、激光焊接工,机修电工进行岗中职业健康体检

4组织准备调离或脱离从事的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辅助用室

应在厂区设置妇女卫生室,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可设1具冲洗器。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专家组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进行了描述;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5.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6.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7.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8.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落实;

9.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基本满足要求;

10.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1.对策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

12.评价结论正确。

13.《控评报告》修改建议:

1)补充废气处理和危化品仓库的工程分析;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调查分析与评价;

3)细化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分析与评价。

评审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建设单位须按评审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经评审组成员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满足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

    4.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在内的各种前期预防工作完善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6.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符合要求

7.劳动者得到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8.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9.对部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10.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12.整改建议:

1在激光切割、激光焊接设备设置激光防护罩

2在调油房增设机械通风设施、加装报警装置及喷淋洗眼器

    (3)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和警示线的设置;

    (4)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落实职业健康监护报告中的意见;

5)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评审组意见及修改后《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经评审组成员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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