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4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09-01 12:10:36    文字:【】【】【

职业危害评价和检测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罗源湾北岸中段规划的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

联系人

周可育

项目名称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碧里作业区4号泊位扩能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拟建项目是将在码头功能定位不变、货种仍为红土镍矿、铁矿石和煤炭的情况下,将4号泊位由5万吨级通用泊位提升为10万吨级通用泊位。设计通过能力280万吨/年提升至377万吨/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调查:肖永昌、王义、庄淑慧

采样:肖永昌、王义、庄淑慧、李云

检测:陈宇杰、连枫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时间

现场调查:2020519

采样:20205192020624

检测:2013519日—202052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金融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煤尘、其他粉尘;

化学因素: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柴油、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超高频辐射

检测结果

装载机司机、皮带工接触的40h噪声等效声级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其余岗位的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等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第四类规定的“交通运输、仓储业(货运港口)”行业,经综合分析,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该项目采取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    议

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

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补充休息室防噪声设施的分析评价;

2补充完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的内容;

3补充清仓作业的分析评价;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并请专家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二、专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意见

1补充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的设置;

2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3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及异常人员的处置;

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设单位需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请评审组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存档以备查。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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